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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及使用 | |||||
作者:张掖市人事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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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二)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三)开立银行账户、贷款; (四)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五)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八)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九)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十)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十一)申办海关事宜; (十二)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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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张掖市人事局 责任编辑:张掖市人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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