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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审核) | |||||
作者:张掖市人事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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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依据:省人事厅《关于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甘人事[2002]40号)。 (2)承办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办事程序及办理条件:先由用人单位依据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区)、市人事部门审核,再由市人事局报省人事厅审定批复。 (4)办理时限:自受理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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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张掖市人事局 责任编辑:张掖市人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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