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甘州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区委办发[2005]45号)和区卫生系统自然减员后的缺编情况,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2006年面向全区公开招考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临床医学16名,检验5名,影像2名,妇幼3名,口腔2名,预防医学1名,针灸1名。 二、招考对象 1、生源地为甘州区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普通中等学校毕业且在择业生期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甘州区籍择业生。 3、2003、2004届经省人事厅批准推荐甘州区乡镇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专业须为各职位要求专业或相近专业;基层服务生不限专业。 5、报考人员父母必须有一方在甘州区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至26日。地点在甘州区人事局干部科(区政府统办一号楼3楼326号)。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择业通知书或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及报名费150元。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不准代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各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职位招考名额依次递减。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2006年7月29日上午,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六、录取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报名人数和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情况,本着“保证急需,分部到位,宁缺毋滥”的标准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组织考核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一律不予复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具体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笔试后另行通知。 八、公示、办理手续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手续。 九、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8229860 监督电话:8215437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